工作通知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酬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作者: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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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前我校首批聘任的企业导师即将完成聘期的工作任务,根据《安徽工业大学聘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校学位(20141号)]规定,学校将给予企业导师相应的酬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企业导师指导工作量酬金按1000//聘期标准发放。

2、企业导师协助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相应学位后,即完成该聘期的工作任务,由企业导师本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考核表》(附件1),提交研究生所在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各学院负责统计本单位合格企业导师开户行、帐号、身份证等信息,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业研究生企业导师酬金发放登记表》(附件2), 71前将考核表及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lcheng@ahut.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