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我校启动202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同时启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

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全日制毕业生总人数的4%;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全日制毕业生总人数的6%。各培养单位具体推荐人数详见《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学位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无补考或重修纪录。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应符合:

(1)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2)工科类的研究生至少有1篇在二类期刊上或2篇在三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经、管、文、理类的研究生至少有1篇在三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4)专业学位研究生酌情处理。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学生;

2、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原则,根据评选推荐名额,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本学院(培养单位)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不正之风。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材料报送:

截止日期:2月28日下午下班前。

纸质盖章版材料:

(1)各培养单位书面评审报告(盖学院公章)

(2)公示材料(盖学院公章)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4)《202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

(5)《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6)《2025年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4)

电子版材料:

(1)《202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

(2)《2025年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4)


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交至佳山校区教三北220A室,电子版材料发至297394291@qq.com。

联系人:惠老师;电话:2311731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202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4:2025年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5: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