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我校启动202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同时启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
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全日制毕业生总人数的4%;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全日制毕业生总人数的6%。各培养单位具体推荐人数详见《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学位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无补考或重修纪录。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应符合:
(1)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2)工科类的研究生至少有1篇在二类期刊上或2篇在三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经、管、文、理类的研究生至少有1篇在三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4)专业学位研究生酌情处理。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学生;
2、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原则,根据评选推荐名额,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本学院(培养单位)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不正之风。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材料报送:
截止日期:2月28日下午下班前。
纸质盖章版材料:
(1)各培养单位书面评审报告(盖学院公章)
(2)公示材料(盖学院公章)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4)《202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
(5)《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6)《2025年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4)
电子版材料:
(1)《202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
(2)《2025年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4)
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交至佳山校区教三北220A室,电子版材料发至297394291@qq.com。
联系人:惠老师;电话:2311731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202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4:2025年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5: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