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暑假将至,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研究生假期自710日开始,具体开学安排和返校注册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另行通知。现将暑期研究生安全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研究生暑期留校申请审批工作。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需对申请暑期留校研究生从严审核把关。所有暑期留校研究生必须是科研需要,其他任何情况不得批准暑期留校,对虽符合留校条件但身心状况不适宜或有明显安全问题和违纪倾向的研究生一律不许留校。

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和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批的程序,暑期留校研究生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方可办理暑期留校手续。各培养单位辅导员629前将暑期留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研究生院备案(纸质盖章版交佳山校区教三218,电子版发送至573037640@qq.com)。

所有2021级新生不得提前报到,所有2021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离校,不得留校。

二、扎实做好研究生安全和纪律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安全和纪律教育,组织学习《2021年研究生暑期安全告知书》。教育研究生防溺水,注意饮食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遵纪守法,谨防电信和网络诈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培养单位要教育留校研究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定,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导师需全程指导研究生科研实验,提醒学生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电以及通风工作,严禁在实验室有吃、住行为,杜绝火灾事故、盗窃、受骗等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培养单位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包括实验室、研究所、学生宿舍、教室等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各培养单位需自行统计研究生离校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提醒离校研究生离校时将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切勿存放宿舍,否则责任自负;提醒研究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防止受骗。提醒研究生暑假期间与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保持及时沟通。

三、认真落实导师责任制。所有暑期留校研究生必须是科研需要,研究生导师作为留校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暑期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与他们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通过定期约见、多方问询等方式,主动关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状况和行为动态,对有各类困难的研究生给予更多的心理帮扶和关心关爱。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分类指导,精准帮扶,促进充分就业。做好毕业研究生派遣、档案材料移交、改派和就业协议签署等相关服务工作。

.严格管理,专人负责。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疫“六个一律”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研究生暑期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暑假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包括留校研究生的外出请销假、宿舍巡查、信息报送等。负责人要保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培养单位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暑期留校研究生每日晨午晚检、暑期请销假制度。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研究生辅导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遇有学生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研究生院

                                         20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