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第二次学籍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规范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敦促研究生按照学习年限按时完成学业,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安工大〔2017〕103号)规定,研究生院于2020年5月11日对2021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了第一次学籍预警。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第二次学籍预警,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尚未毕业的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创业延期)、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已发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研秘书处)。

1、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安工大〔2017〕103号)之规定,对2020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的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6月底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应于2020年8月底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按退学处理。

2020年6月底前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学院同意延期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毕业)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经导师签字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完成培养单位审核后,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籍科。

2、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安工大〔2017〕103号)之规定,对2021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7年(含休学)的2014级博士研究生和2021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的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创业延期)、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1年上半年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按退学处理。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科研秘书认真核查学籍预警的研究生名单,并再次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敦促研究生按照要求做好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如发现名单有错漏,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籍科联系。

2、因受疫情影响,请尚未反馈第一轮学籍预警工作中要求的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科研秘书收齐后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学籍科。

3、2020年5月第一次学籍预警已申请延期一年的研究生,请学院一并再次通知提醒。

三、有关提示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安工大〔2017〕103号)规定,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下提示转告相关导师和研究生:

1、结业: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但毕业论文未能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2、肄业:学满一学年或以上退学的研究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4、退学处理: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又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安工大〔2017〕103号)作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