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督促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安工大〔2017〕103号)等文件要求,研究生院现督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将要达到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和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现就2020年研究生学籍预警工作的具体实施通知如下:
1、预警对象为:2014级在籍博士研究生和2015级在籍硕士研究生。
2、预警类别:毕业提醒、结业预警和退学预警。
3、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核查2014级在籍博士研究生和2015级在籍硕士研究生名单,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研究生的培养进度,特别是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情况以及学位论文写作情况等,并分别向被预警研究生发送《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在校学习基本年限提醒通知书》(见附件一)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超期学籍预处理通知书》(见附件二),告知本人可能会出现的学籍处理方式,如延期、结业、退学等(预警通知单回执请回收备查存档)。
(2)及时联系相关导师和辅导员,主动与被预警研究生谈话交流,分析问题原因,讲明学籍政策,敦促他们按照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被预警研究生的教育工作。
(3)培养单位应做好研究生学籍预警资料归档工作,注意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
(4)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学籍管理工作力度。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延期、结业(结业材料培养单位留存)、退学等学籍处理,并将学籍处理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学籍科。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