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鉴于培养单位企业导师建设需要,结合本学期学位会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企业导师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聘请及管理,具体聘用原则、条件及流程详见《安徽工业大学聘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2、请各学院于
2017年
6月
15日
前将本学期拟新聘用的企业导师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zlcheng@ahut.edu.cn,见附件2)及审批表(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与聘任人员签订《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企业导师协议书》(见附件4),学校将发放“安徽工业大学企业导师聘任证书”。本次新聘任的企业导师自2017年10月算起,原则上聘期为二年。
3、请各学院积极联系具备校外指导条件的合作单位,聘任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实践基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