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评选2017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通知要求,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注册在籍的2014级、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不含定向、委培、MBA等人事档案(含工资等)不转入的培养类型学生,已评为2017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研究生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
2、成绩优秀,学位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3、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三好研究生”。
三、评选方式与程序
1、2017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实行等额推荐。
2、评选程序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在充分征求多方面意见后,初评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4月1日前);
(2)各培养单位在4月5日前将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本部教三216室),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3)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四、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1、《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2份;
2、候选人的成绩单、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2017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需要培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五、补充说明:
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六、名额分配(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