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校参保大学生申报省级调剂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费申报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因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
二、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医保卡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市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出院结帐单或外市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本市医保医院的住院发票或市医保中心出具的医疗费用核报单原件(加盖医保中心的财务公章)及外市住院发票复印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在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的上述所有材料(缺一不可)报到校医院医保办。
咨询电话:2315549(校医院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