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5上半年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的通知 (转校医院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校参保大学生申报省级调剂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费申报时间:

  201511日至2015630日期间发生的因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

二、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医保卡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市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出院结帐单或外市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本市医保医院的住院发票或市医保中心出具的医疗费用核报单原件(加盖医保中心的财务公章)及外市住院发票复印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在2015630日前将申请的上述所有材料(缺一不可)报到校医院医保办。

 咨询电话:2315549(校医院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