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试行)》(研究生[2015]3号)的相关规定,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2015级新生进行申报,在9月18日前将《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申请表》及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同时将《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 yjsb@ahut.edu.cn.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申请表》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