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在马鞍山市级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二院、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十七冶医院等)普通门诊费用。
2、携带本人医保卡(社会保障卡)、学生证(或校园卡)、校医院转诊证明或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病历、市级医院门诊医药费发票。
二、报销时间、地点:
1、佳山校区:3月14日(周一)下午2:00至5:00,校医院一楼;
2、秀山校区:3月21日(周一)下午2:00至5:00,校医院一楼。
三、友情提醒:
1、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发票的有效报销时段自2015年1月1日以后;
2、报销费用全部打卡发放,请同学们仔细填写学校核发的建设银行龙卡卡号,以免耽误发放。
3、2015级新生入学以后在校医院就诊的普通门诊非医保发票,享受上述政策,医保卡未发放的可不提供。
后勤处(校医院)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