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在马鞍山市级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二院、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十七冶医院等)普通门诊费用。

2、携带本人医保卡(社会保障卡)、学生证(或校园卡)、校医院转诊证明或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病历、市级医院门诊医药费发票。

二、报销时间、地点:

1、佳山校区:314日(周一)下午200500,校医院一楼;

2、秀山校区:321日(周一)下午200500,校医院一楼。

三、友情提醒:

1、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发票的有效报销时段自201511日以后;

2、报销费用全部打卡发放,请同学们仔细填写学校核发的建设银行龙卡卡号,以免耽误发放。

32015级新生入学以后在校医院就诊的普通门诊非医保发票,享受上述政策,医保卡未发放的可不提供。

后勤处(校医院)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