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3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的要求,2014年下半年我校参保大学生申报省级调剂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费申报时间:

    1.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因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

    2.2014年度全年的特大病(规定病种)的门诊医药费。

    二、申请省调剂金补助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医保卡复印件、当年的参保缴费证明)。

    3.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出院结帐单或外市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本市医保医院的住院发票或规定病种门诊发票或市医保中心出具的医疗费用核报单原件(加盖医保中心的财务公章)。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的上述所有材料(缺一不可)报到校医院医保办。

    咨询电话:2315549(校医院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