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14、2015、2016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激励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经请示校领导,本年度继续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严格标准,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

2013.9.1-2016.8.31日期间已授予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实验设计新颖,研究手段先进,理论分析深入,论文结果可靠,有新的见解。
   3、能反映作者在本学科或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能表明作者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笔流畅、图表规范、学风严谨。

5、学位论文评阅人意见均在较高水平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评阅意见为高水平;论文答辩成绩为高水平。

6、以学位论文相关内容为基础,至少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四、评选程序

1、学科推荐。研究生本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经导师、学科审查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分委员会审议。各分委员会对学科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员会推荐名单,报至研究生院。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各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硕士论文均须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优秀硕士论文建议名单。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决定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表彰和奖励

1、为获奖作者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

2、每篇优秀硕士论文奖励1000元,论文作者和导师各500元。

3、在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推荐安徽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对已获奖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安徽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布,对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材料报送

各分委员会应在10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本部218办公室。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两本。
    2.安徽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3.安徽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参评学生姓名命名)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至学位管理办公室。

八、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的校优秀硕士论文名额按2013.9.12016.8.31日期间各学院已授予学位人数的5%(四舍五入)确定。

                                                           研究生院

                                                          2016 年9 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