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保证各项研究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就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家庭经济困难,或受疫情影响家庭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引起经济特殊困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与生活,以及其他有临时生活困难的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委培生)。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给予补助:
1、拥有高档手机、相机(特殊专业除外)等奢侈品或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2、经常外出旅游,擅自在外租住房屋,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行为者;
3、在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4、在校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名额分配
原则上研究生人数在50人以内的培养单位报送1名;50至200人报送1至3名;200人以上报送1至4人。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上交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留存;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照条件精准推荐。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培养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推荐上报;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6月6日前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