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助管的管理,推动我校研究生助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培养研究生工作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经研究生院研究,对2015-2016学年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进行核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平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立。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明确岗位职责,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单位工作需求,结合各单位岗位情况,统一发布助管岗位招聘通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所属研究生人数(包含所有培养类别研究生)1:50比例申报助管人数,研究生人数不足50人的培养单位最多只能申报助管1名。助管人员具体岗位分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优先满足协助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
3.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按照岗位缺编情况申报助管人数,原则上拟聘任助管人数不能超过缺编人数。
4.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研究生院申报临时性助管岗位,助管工作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5.研究生“助管”的管理
各单位应合理申请和使用研究生“助管”岗位。为保障不影响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助管”岗位可以拆分使用,即可以实行多人一岗制(具体拆分情况请在反馈表中注明),相应“助管”工资亦拆分使用。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助管岗位指导教师”,代表单位具体负责助管培训、日常管理、期末考核等工作。
对于“助管”岗位或人员有调整的,各单位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备,并提交情况说明。
6.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专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6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本部送至教三216室,东区送至A楼212室,电子版发至yjsb@ah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苗云飞 联系电话:2311731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