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批全省“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1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二批全省“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2年。

2.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提高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以上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单位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第二批全省研究生党建“创树”工作是新时代学校党建“双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按照上述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及推荐,并于3月24日前将《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和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本部教三北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7394291@qq.com。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遴选并按相关要求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惠斌;电话:2311731。

党委组织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