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保证各项研究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父母或监护人亡故、失踪、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

2.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其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

3.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费用对其家庭构成较大经济压力的;

4.遭遇其他突发变故,面临较大经济压力,基本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的。

(三)否决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给予补助:

1.拥有高档手机、相机(特殊专业除外)等奢侈品或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2.经常外出旅游,擅自在外租住房屋,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行为者;

3.学习不求上进,科研态度消极;

4.在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5.在校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名额分配

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50人以内的培养单位报送1名;50-100人报送2名;100-200人报送3名;200-300人报送4名;300-400人报送5名;400人以上报送6名。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上交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留存;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照条件精准推荐。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培养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推荐上报;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12月6日前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