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我校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作者: 浏览量:[]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促进并重,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按照《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367号)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

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

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31010日至1120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普通高等院校、省属中专学校、技工院校要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31010日至11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31010日至11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家庭“一户一码”照片或加盖有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多渠道公示(2023121日至12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及时拨付资金(20231228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312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提醒

(一)各培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研究生毕业生如有实名认证失败等问题,请到秀山校区汇文楼A212登记具体信息,信息登记截止日期20231110日,联系电话:0555-2315363

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需进行人工审核校验。我校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人工审核相关材料上交及问题咨询地点:秀山校区汇文楼A212,相关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5、附件6,请严格按要求整理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1120日,逾期未提交者责任自负。

(三)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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