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申报和固定助管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固定助管(以下简称助管)岗位申报和固定助管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设置要求

1.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平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立。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明确岗位职责。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单位工作需求,统一发布固定助管岗位招聘通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研究生人数(包含所有培养类别研究生)1:100比例申报固定助管岗位,研究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培养单位按100人计算。助管岗位优先满足协助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工作。

3.因工作需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继续设立学科建设管理系统助管1名,协助学院科研秘书完成对学科建设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信息维护等工作;协助学院教师完成数据填报、信息完善等工作。固定助管和学科建设管理系统助管不可重复申请。

二、研究生固定助管选聘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有充足的在校时间。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原则上不得应聘助管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固定助管岗位。

三、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和助管选聘均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线上进行(《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助管选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分2个阶段。

1.助管岗位设置申报【8月28日——9月1日】

用工单位岗位申报:各单位负责助管工作的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切换角色”为“助管管理组”,选择“助管管理”——“岗位申报”——“新增”,进行助管岗位申请(友情提醒:申请页面所有项均为必填项,均需填写。另外,同一个用工单位,设置了不同的助管岗位,如研究生辅导员助管、科研(研究生)秘书助管、学科建设管理系统助管等,需一一申报岗位)。【8月28日——8月31日】

研究生院岗位审核:研究生院对所有申报岗位进行审核、汇总,并发布工作岗位。【9月1日】

2.助管选聘【9月2日——9月15日】

学生申请:符合选聘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研工管理”——“助管岗位申请”,根据各单位岗位公布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进行申请,设岗单位和学期可选择,岗位信息可查看。

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角色“教师组”——“导师培养管理”——“学生助管申请审核”,选择“学期”查询所带研究生申请助管情况,对申请助管研究生进行审核。

设岗单位审核:各单位负责助管工作的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切换角色为“助管管理组”,选择“助管管理”——“学生申请审核”,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学期、设岗单位、审核状态均可选择。一个岗位可能有多名学生申报,故状态如选择“全部”,所有申报助管的学生名单均会出现;如状态选择“导师审核”,则导师审核同意的学生名单会出现。各单位助管负责人审核时,状态应选为“导师审核”。【9月12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所有单位审核同意的助管名单进行审核、汇总。【9月13日——9月15日】

四、研究生固定助管的管理

1.各单位应按需申报固定助管岗位,合理使用研究生固定助管,不影响其学习和科研工作。

2.各单位应专人负责助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助管培训、日常管理、考勤报送等工作。

3.对于助管岗位人员有调整的,各单位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备,并提交情况说明。

五、有关说明

1.研究生固定助管工作是研究生能力锻炼的重要渠道,是增强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系统掌握和理解的有效途径。各设岗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受聘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切实发挥“三助”工作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惠老师,联系方式:2311731。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