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岗位设置和教学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岗位设置和教学助理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岗位设置要求

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主要面向覆盖面较大的本科生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进行设置。岗位设置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本科生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2.35人以上(含35人)的教学班;

3.任课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承担本科生教学且科研任务较为繁重;任课教师为副教授以下职称,学期课程总学时达60学时以上。每位任课教师只可设置一个助教岗位。

二、研究生教学助理选聘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研究生只能承担低于本人学历层次的辅助教学工作。

2.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有充足的在校时间。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原则上不得应聘助教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原则上一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门课程的教学助理岗位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助教岗位设置申报和助教选聘均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线上进行(《助教岗位设置申报、助教选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分2个阶段。

1.助教岗位设置申报【6月16日——6月22日】

任课教师岗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角色“助教管理组”【如无此角色,请科研(研究生)秘书添加】——选择“新增”,进行助教岗位申请(申请页面所有项均为必填项,均需填写)。【6月16日——6月20日】

课程所在单位岗位审核:课程所在单位科研(研究生)秘书(代表学院进行审核)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研工”——“助教管理”——“助教岗位审核”,对申报设岗课程进行审核。【6月21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岗位审核:研究生院对所有申报课程进行审核、汇总,并发布工作岗位。【6月22日】

2.助教选聘【6月23日——6月29日】

学生申请:符合选聘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研工管理”——“助教岗位申请”,根据各单位岗位公布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进行申请。

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角色“教师组”——“导师培养管理”——“学生助教申请审核”,选择“学期”查询所带研究生申请助教情况,对申请助课研究生进行审核。

任课教师审核: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角色“助教管理组”——“助教管理”——“学生申请审核”,选择“学期”查询申请助教学生名单,选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参与助课工作(一门课程只能聘用一位助教,故任课教师只能批准一位学生参与助课)。【-阶段6月23日——6月27日

课程所在单位审核:课程所在单位科研(研究生)秘书(代表学院进行审核)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研工”——“助教管理”——“学生申请审核”,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6月28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所有单位审核同意的助教名单进行审核、汇总,聘用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6月29日】

四、研究生教学助理工作要求

1.岗位设置学院应对研究生助教进行岗前培训,任课教师负责指导并对其所聘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2.各学院应将研究生教学助理管理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作为今后开展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申报依据。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