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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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寒假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第20周(1月10日-14日)为考试周,研究生最后一门课程考试结束即可离校。寒假期间,研究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全体研究生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按教学计划正式上课。以上安排如因上级工作要求、属地管理要求和学校教育办学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强化安全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放假前,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全体研究生进行法治教育、安全文明教育、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教育研究生树立法治观念和遵章守纪意识;加强防电信网络诈骗、人身财产、交通、饮食、消防、宿舍、求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邪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研究生安全平稳地度过假期,同时教育学生在回家及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旅途防护。

导师要了解所指导研究生的假期去向,并保持与研究生联系。教育假期延迟离校研究生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人身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研究生辅导员寒假前深入研究生宿舍,开展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要及时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去向,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

三、严格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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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要按照上级和学校防疫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研究生健康状况监测,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动员和引导研究生接种新冠疫苗和疫苗加强针。假期原则上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非必须不组织实习和培训,因特殊原因确需安排实习实践、学科竞赛培训等活动的,须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境。研究生离开假期常住地或实习就业需要变更行动轨迹,或因突发情况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培养单位报告。

四、严格学生安全管理

1、错峰离校研究生管理。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错峰离校的动员与安排,并密切关注寒假期间研究生思想、学习、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全面掌握假期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并实时更新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重点关注学生要直接和家长对接,确保离校人员底数清、返家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2、延期离校研究生管理。各培养单位要做好部分延期离校研究生申请审批、防疫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研究生延期离校办理程序为:研究生因科研需要本人自愿申请,提交延期离校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说明在校工作计划,导师核实学生申请内容并签字同意后提交所属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1月12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假期延期离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审批和后勤处备案后方可留校,延期离校申请表(附件1)由各培养单位留存。研究生延期离校期间不得离开马鞍山市,留校日期不得超过1月23日,研究生宿舍封楼时间为1月24日早8点。

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研究生延期离校期间,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对延期离校研究生的学业、科研、安全负责。各培养单位做好延期离校研究生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等防疫规定和疫情期间外出审批销假制度;严格落实留校研究生每日晨午晚检和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等特殊情况要规范送诊并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落实岗位责任,严格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导师、研究生辅导员要与研究生保持信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