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校“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结合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注册在籍的在校研究生,入学满一学年后均可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校团学组织、培养单位、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工作成绩明显;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研究,已修总课程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
5.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毕业年级研究生(不含毕业年级专业型硕士)应在三类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l篇及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通过CET-6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全日制注册在籍的在校研究生,入学满一年后均可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校团学组织、培养单位、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担负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工作成绩明显;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研究,已修总课程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
5.担任校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委员、班委成员,校研究生社团主要干部、成员,任期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6.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作效果良好,组织观念强,日常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7.同等条件下通过CET-6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者;
3.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课程考试(含补修课)有不及格者;
5.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22日前)。申请2020-2021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进行材料审核,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培养单位于12月3日前将《附件2: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初评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025718821@qq.com; 纸质版《附件2: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初评结果汇总表》(需培养单位盖章)和《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经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秀山校区汇文楼A212办公室。
3、学校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应证书。
三、名额分配
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
学院 |
学院人数(不含2021级) |
三好研究生名额 |
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 |
冶金学院 |
245 |
20 |
12 |
材料学院 |
211 |
17 |
11 |
化工学院 |
172 |
14 |
9 |
机械学院 |
177 |
14 |
9 |
电气学院 |
217 |
17 |
11 |
计算机学院 |
127 |
10 |
6 |
建工学院 |
137 |
11 |
7 |
能环学院 |
134 |
11 |
7 |
管工学院 |
116 |
9 |
6 |
商学院 |
219 |
18 |
11 |
公法学院 |
73 |
6 |
4 |
数理学院 |
32 |
3 |
2 |
外国语学院 |
16 |
1 |
1 |
艺设学院 |
60 |
5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9 |
3 |
2 |
工程研究院 |
99 |
8 |
5 |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