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2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 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的“登录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户”模块完成个人注册后,通过阳光网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模块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2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如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后申报;原阳光网老账号请通过“阳光网个人登录模块进行登录”。

(二)信息系统校验(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2日)。为减少困难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困难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困难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院校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并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我校2022届毕业研究生人工审核相关材料上交及问题咨询地点:秀山校区汇文楼A楼212

(四)多渠道公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1年12月31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21年12 月 31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