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本学期案例教学登记和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考核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2016]5号)规定,现开展本学期案例教学登记和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考核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案例教学登记工作

案例登记由任课教师(研究生教学)在提交教学日历的同时注明案例使用章节、具体上课使用时间,以及案例初稿。课程结束后可以补充完善,于2017年3月10日前按《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2016]5号)中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的案例教材(须注明是教学案例还是开发案例)和使用过程记录情况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yjscxgl@ahut.edu.cn,直接参加2016年度考核评审。

二、2016年度考核评选对象和范围

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考核与评审工作对象为经济、管理、法律等文科类以及工程类课堂教学案例。

三、2016年度考核评选原则

案例必须在用于教学后,并根据研究生实际获得的效果进行案例评审。

四、2016年度考核评选标准与编写规范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2016]5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五、登记和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学期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已按要求进行了案例登记的可以不再登记,未登记者或需要补充修改的请在10月30日前在研究生院网页综合信息系统(教师)中提交。

请在2016年上半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且欲申请参加2016年度考核评选的教师,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参评案例(须注明是教学案例还是开发案例)和使用过程记录情况材料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张老师处,电子稿发到研究生院邮箱:yjscxgl@ahut.edu.cn

另外,2016年度内有符合《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2016]5号)中相应等级奖励的案例第一作者,请在2017年3月10日前将获奖的完整案例材料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张老师处,电子稿发到研究生院邮箱:yjscxgl@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