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教师端成绩录入的相关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当教师在录入学生成绩时,出现免修、缓考、缺考、未修等不需要录入成绩的情况时,请双击此条记录的考试性质,选择其他考试性质即可(“正常考试”为默认的考试性质,双击后改选相对应的考试性质即可),毋须录入分数。备注一般情况下毋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