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开始发放,现将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1.自取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自取地点:佳山校区(校本部)教三218室。根据有关要求,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请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本人因故确无法亲自领取,要求代领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时,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本人复印件,且考生需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委托***,身份证号为****代领本人录取通知书,委托人签名:***”字样,否则不予领取。
2.未在规定时间自取的,研招办将于7月15日左右以EMS形式寄出录取通知书,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快递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上收件人,邮寄快递单号后续挂网,考生可查询录取通知书的物流情况。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并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院(所)网页的最新动态!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