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和毕业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高校研究生的毕业证书需制作和上传统一格式的数码照片。依照省教育厅和学校安排,兹定于11月9日上午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采集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统筹解决,未在规定时间内拍摄费用自理。毕业生数码照片事关毕业、学位证书发放及毕业信息上网注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此项工作,并向学生强调毕业生信息及照片拍摄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2021届毕业生电子拍摄信息核对表》名单和本通知的要求,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任务。现将本次图像采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范围

1. 我校2021届全体毕业生(含预计2021年6月和2021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

2. 我校预计2020年12月毕业,之前因故未按时拍照需补拍的2020届研究生;

3. 我校预计于2021年6月和12月提前毕业的2022届研究生;

4. 已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同学,此次图像采集无需参加。


注:第2、3类的研究生可直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和新华社负责老师沟通、新建并完成拍照。

 

二、秀山校区2021届毕业生拍摄数码照片安排

拍摄日期

拍摄时间

学院

拍摄次序

准备地点

拍摄地点

119

(秀山校区)

8:00-9: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东区研究生公寓5#与6#之间东边入口广场

东区研究生公寓5#与6#之间的办公楼2层204研究生活动室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

工程研究院

3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4

9:00-10: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5

化学与化工学院

6

机械工程学院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

建筑工程学院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10:00-11:00

能源与环境学院

11

商学院

12

11:00-11:30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3

外国语学院

14

现代分析测试中心

15

冶金工程学院

16

冶金重点实验室

17

艺术与设计学院

18

11:30-11:40

补拍时间

19


三、拍摄过程及注意事项

1.2021届毕业生图像拍摄将启用“身份证采集程序”,拍摄前需要刷本人身份证进行信息采集。请各学院务必将此信息告知每一位拟参加拍照的学生,请同学们拍照当天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前来,如身份证丢失,请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否则无法拍照。

2.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到场负责,按照安排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拍摄准备地点排队准备拍照。请全体拍摄同学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在楼下排队,不得擅自上楼。拍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拍摄学院次序将待拍摄学院领上楼拍摄。

3.各单位负责人指导本单位学生的整个拍摄过程,并在一个班级拍摄完成后,通知下一班级。须保持拍摄场所的秩序和安静。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没有拍摄的同学可以集中在补拍时间段到指定拍摄地点拍摄。

4.学生拍照要求:

1)坐姿端正,表情自然,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2)常戴眼镜的同学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镜,眼镜不能有反光;

3)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和耳朵;不宜化妆;

4)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本次拍摄背景色为蓝色),不要穿蓝色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5.本次拍摄工作于11月9日11:40全部结束。对于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生,毕业证书无法上网,后果自负。

6.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吴老师:2311612。

 

四、其它事项

1.因故没有参加集体拍摄的同学可以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一卡通)于11月4日和11月11日全天(9:00-16:00中午不休,法定节假日不上班)自行去安徽省新华社合肥分社补拍,地址:合肥市新华大厦2404室(淮河路与六安路交叉口,徽商银行楼上),联系电话:0551-63699156,费用自理。注:去拍照之前请电话提前联系。学生可在拍摄结束30天后关注微信公众号“锐青年”(ruiqingnian)回复“补拍”查询并确认照片信息。

2.再次强调:无特别特殊的原因,请一定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完成拍摄,因零散拍照导致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遗失而无法按时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