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提交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要求,国家开发银行、省内农信社需要学校在相应系统录入回执校验码,这是办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现将助学贷款回执单提交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提交对象: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省内农信社助学贷款的学生。

2.老生的回执单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收齐后于94(周三)上午10:30之前交至佳山校区第三教学216室,研究生院不受理学生单独上交。

  3.新生的回执单在开学报到当天交至研究生迎新报到处(研究生院安排专人统一收);如有新生因特殊原因未交到研究生迎新报到处,由学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收齐后于910(周三)上午10:30之前交至佳山校区第三教学216室。

  4.省外非国开行贷款回执(如黑龙江、江西等),由学生本人到校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5.国家开发银行的回执单,需要在回执单右上角写上学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回执单后,需要同时完成名单统计表(附件),要求名单统计表的排列顺序与回执单的顺序保持一致,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认真核对,并按时提交回执单和统计表。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收集,并按时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交者将无法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