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工作安排的规定与要求》(研究生[2014]1号),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与技术研发能力,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力度,现开展2019年度校级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示范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与校外相应单位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已满 3 年,且近3年联合培养进行专业实践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15人左右的,同时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条件和具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导师及研究生团队能胜任合作单位的研发任务等,可申报,每个培养单位限报一个。
二、申报内容
1、基地概述,包括基地名称、合作单位、建立时间、建设理念和目标、培养规模和成效等方面。
2、联合培养举措,包括导师队伍、培养模式、实践条件、实践项目、实践教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活条件等方面。
3、基地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包括基地的管理及组织架构、运行方式、资助体系、激励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研究生人身安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
4、基地建设形成的特色及示范性经验。
5、联合培养典型案例。
三、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网络评议、复评答辩。
3、网络评议排名前三分之二的申报单位进入复评答辩程序。
4、复评答辩采用现场答辩方式。答辩专家组由3至5人组成。答辩专家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半数以上的入选。
四、成果应用
1、可参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修订)》(安工大〔2017〕167号)文件中“教学建设项目类 ”中“结项优秀校级”,给于2000元奖励。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实践基建设项目。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申报条件和内容的要求撰写、填报申请书(附件),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张老师,联系电话2311055。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安徽工业大学校级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示范基地申报表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