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酬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作者: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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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工业大学聘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校学位(20141号)]规定:企业导师协助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相应学位后,即完成该聘期的工作任务,由企业导师本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考核表》(附件1),提交研究生所在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学校将支付企业导师相应的酬金。

现将有关酬金发放事宜说明如下:

1、发放对象:201812月或20196月获学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企业导师。

2、企业导师指导工作量酬金按1000//聘期标准发放。

3、各学院负责统计本单位合格企业导师开户行、帐号、联行号、身份证等信息,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业研究生企业导师酬金发放登记表》(附件2), 930日 前将考核表及酬金发放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lcheng@ahut.edu.cn邮箱。

4、酬金发放表中每项信息务必登记清楚、具体、准确。其中开户行务必登记到**支行(如: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湖东路支行),登记“帐号”和“身份证号”时务必把EXCEL表中此栏设置成“文本”格式后再填写。

5、导师考核表中“任职资格备案时间”及“完成指导任务情况”栏一定要填写,其中校内合作导师栏必须是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如校内合作导师变更也请学院审核时说明(可另附纸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