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研究生新生:
一、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的相关事宜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强化研究生在校外住宿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实际,要求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全日制研究生履行在外住宿申请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办理校外租房住宿手续:
1、本校教职工或家属考取本校研究生者;
2、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配偶在本市读书、务工者;
3、携子女来校读书者;
4、因患疾病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鉴定证明,不宜在集体宿舍居住者;
5、马鞍山本市人(不含当涂县、和县、含山县);
(二)符合申请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务必履行以下手续:
1、申请在校外租房住宿的起止时间必须以学年为单位。6月18日之前,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需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盖培养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审批,其余时间不予办理。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不住宿手续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研究生本人承担。
2、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不住学生宿舍申请表》一式三份、签署《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免责协议书》报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三)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履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因校外租房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生财产安全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校外住宿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者,一律按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相关事宜
申请入住学生公寓的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学生宿舍申请表》,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汇总,报后勤处审批,学校根据床位情况给予安排。
三、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及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2017年6月18日前
联系电话:0555-2315363
联系人:陆老师
地点:秀山校区汇文楼A楼212室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不住学生宿舍申请表》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校外住宿免责协议书》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学生宿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