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根据校学位[2016]9号文《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现将本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填写: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

2、项目、论文、专利、获奖请提供原件(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

3、大型横向项目需提供到校经费的相关证明(财务处出具);存量经费需提供相关证明。

4、满足办法中附则(二)中相应条款的申请人,个人需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的表格和相应附件材料请于122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本部教三218室)刘老师处。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2: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