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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聘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助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办[2014]12号)文件精神,经过学院申报研究生院和相关部门审核,已对拟定的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岗位进行了公示,请相关培养单位和相关课程的教师做好组织选聘研究生申请担任教学助理工作。有关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申请者须为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原则上研究生只能承担低于本人学历层次的辅助教学工作。

2、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有充足的在校时间。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原则上不得应聘“三助”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原则上一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门课程的教学助理岗位工作。

二、选聘时间及安排

   1、符合招聘条件的研究生下载并对照所申请课程主讲教师提出的“教学助理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认真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助理申请表(新)》,于13日前交至课程所在学院。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主讲教师对所申请岗位的研究生进行面试考核确定选聘对象,并于18日前将选聘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公布名单,经办人苗老师处,联系电话2311731

最终公布担任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岗位的研究生,在开始助教岗位工作前下载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助理考核登记表(新)》,主动与主讲教师沟通联系,按规定与要求完成每次工作任务。

三、研究生教学助理工作质量管理要求

1、岗位设置学院应对研究生助教进行岗前培训,主讲教师负责指导并制定有关管理细则,同时研究生每完成一次助教工作任务时,主讲教师应对其所聘研究生本次助教工作完成情况有相应的考核和鉴定。不能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应予以解聘。

2、各单位应将教学助理管理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管理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和主讲教师对研究生教学助理工作的质量管理情况,将作为今后开展研究生教学助理课程申报的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