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助补
关于2017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2017届毕业生中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且未还的学生。

 二、毕业确认的办理

 (一)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若无就业单位,可填写生源地地址)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526日前学生完成系统“毕业确认”。

 (二)提交确认书。贷款学生从系统打印毕业确认书并签字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整理,汇总后在62日前送到研究生院(佳山校区第三教学楼216室)。

注:每位国开行贷款且未还毕业生必须在系统办理毕业确认申请。

 三、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注:在录取通知书未收到前,学生可先网上发起毕业确认,就业单位可不填。待录取通知书收到后,可按延期还款手续办理。毕业确认和延期还款两者不冲突,可先毕业确认申请,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四、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款金额存入本人指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入伍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安徽省高校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610日之前交研究生院(佳山校区第三教学楼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