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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年度杰出人物”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8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和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同步开展2016年度杰出人物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16]30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年度杰出人物”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金额

各培养单位可以推荐一名研究生,注:全校研究生只有一个推荐名额。

附全校评选名额与奖励金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
   
评选名额为4名,由学校评审。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人。
     2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提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候选人1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人。

  3、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年度杰出人物(学生):

评选名额为5名。其中,4名由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自动当选,1名由学校直接向中国冶金教育学会推荐,学会审定。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人。

   三、评选条件

参照《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定的办法推荐候选人,最后报学校确定候选人。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报,各培养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产生上报推荐人选。

2、各培养单位推荐

1推荐名额: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推荐1名候选人。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3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公示。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前必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材料上报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各培养单位负责填写《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

      2各培养单位于95日下午5:00前将评审表和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纸质版材料送本部教三2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b校内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表》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专业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表》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