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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评选2016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通知要求,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注册在籍的2013级、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不含定向、委培、MBA等人事档案(含工资等)不转入的培养类型学生,已评为2016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研究生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

   2、成绩优秀,学位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3、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三好研究生”。

三、评选方式与程序

12016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实行等额推荐。

2、评选程序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在充分征求多方面意见后,初评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53日前);

2)各培养单位在56日下午400前将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本部教三216室),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4)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四、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1、《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2份;

2、候选人的成绩单、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2016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需要培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五、补充说明:

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六、名额分配(附件3

                                                研究生院

                                     201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