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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办理改派、补办报到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8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办理毕业生调整改派工作的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现将我校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历届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参照本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办理。毕业生改派时间为报到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

      办理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公交线路:109、111、133、135、138、145、146、163、705、902路至合家福购物广场,135、138、145、163、705、902路至世纪阳光花园。咨询电话:0551-62999737。
      学校联系电话:0555-2315692、2315696
一、毕业生调整改派
    (一)调整改派的时限: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改派的期限原则为二年(从毕业之日起)。
    (二)调整改派的程序及所需材料:
      毕业生持下列有关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安徽省政务中心,办理调整改派审核手续后重新签发《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报到通知单》)。
      1、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下载《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并认真填写相关栏目。
      2、毕业生原有《就业报到证》。已经到原派遣单位报到的毕业生,请到原报到单位取回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为粉色,本科生为蓝色)。
      3、原单位同意改派的意见。可在《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中的相关栏目加盖原派单位公章(也可另附改派意见,而不用在申报表上盖章,如解约函),其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派单位意见栏可免签。
      4、新单位同意接收的意见。可在《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中的相关栏目加盖新接收单位公章(也可另附接收意见,而不用在申报表上盖章,如接收函、协议书等),接收手续要齐全(无独立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还应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公章)。
      5、下列特殊情况改派,除上述材料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若原《就业报到证》遗失,需提供省级报纸的遗失声明和原《就业报到通知单》(白色,在毕业生档案中)等材料。
    (2)已取得毕业生资格的原结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原缓派的毕业生,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派遣申请,请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学工部审查同意后,出据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经校团委负责人核实。
二、补办报到证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二年内办理,并备齐以下材料:
      1、毕业生本人申请;
      2、在省级报纸声明作废,遗失声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届别、姓名、性别及原报到证号码(通常各市的日报社有省级日报的代办点,可以先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省级日报的遗失声明);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毕业生)。
      4、毕业生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二)因放弃读研而要求就业的,补办《报到证》期限自毕业生毕业当年一年内办理,并备齐以下材料:
       1、本人提交:①放弃读研而要求就业的书面申请,②经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签署意见;③现录取学校教务或招生部门出具同意弃学证明;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需出具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证明等;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派回其生源所在地;
       3、提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留存复印件。
备注:
  1、档案一般于每年7月初以EMS方式寄出,EMS单号,请到【资料下载】中查询,也请同学们及时到人才中心、单位或人事局等查询是否到达。学校档案室查询联系电话:0555-2311719。    

   2、有任何问题请先浏览校就业网站或用电话、E-mail联系,不要匆忙回到学校,以便使问题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附有关改派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