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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届研究生毕业文明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5日 作者: 浏览量:[]次

关于加强2016届研究生毕业文明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做实我校2016届研究生毕业各项工作,确保研究生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研究生离校前日常教育

   1.切实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深入到研究生中间去,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防止研究生中发生违纪和不文明现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要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研究生的排忧解难工作。要做好研究生欠费清缴工作,既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又要热情关心家庭贫困的欠费研究生。

   3.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研究生党员应做文明离校的倡导者和示范者,每项活动、每项工作都要明确具体的党员责任人。

4.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了解并掌握研究生毕业前的心理状态,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做好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宣传,保持研究生在离校前的心理稳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出现特殊、紧急情况要迅速上报、启动预案。对排查落实的研究生要时刻关注,避免出现信息盲点和工作死角。

5.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分类指导。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做好经济困难、学业困难、择业困难及其他特殊情况研究生的谈心、沟通、引导工作,教育引导各类研究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和处理现阶段所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给予热情帮助和亲切关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研究生离校前感恩教育

  1.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组织研究生开展师生联谊会、研究生座谈会、毕业集体合影留念等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教育研究生珍惜师生之情、同学之谊,感激社会的关爱、母校的培养、导师的教诲、同学的帮助,用优异的成绩回报母校和老师。

2.大力开展以“感恩母校”为主题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设计、宣传和组织此项工作。

三、做好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经常性地深入毕业研究生宿舍,主动与毕业研究生加强交流,及时掌握动态,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加强毕业研究生教育管理,严禁酗酒滋事、晚归不归,安全用电,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在广大毕业研究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他们严格自律、善始善终,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公物,保持文明研究生的良好形象,为自己的研究生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各位研究生导师要确实负责落实好所指导的研究生就业与毕业离校的系列工作,主动与研究生对接了解其就业去向,对至今尚未就业的学生要加强指导。各培养单位于69日前,将2016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去向表中尚未就业学生的去向或注明未就业原因和拟定完成时间逐一对应汇总反馈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2315363

                                 

                                                     研究生院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