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将于3月中旬统一到省教育厅为2016年1月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办理就业派遣证。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已签定就业协议书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书的研究生,在3月10日前务必将协议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交到研工部办公室(本部:教三216,东区:A#212)。未提供就业协议或合同书的研究生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统一派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2315363(东区);2311731(本部)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