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作者: 浏览量:[]次

根据校学位[2019]3号文《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的通知》,现将2019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请严格对照《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附件1)中对应的条件填写: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

2项目、论文、专利、获奖请提供原件(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

3大型横向项目需提供到校经费的相关证明(财务处出具);存量经费需提供相关证明。

4满足办法中附则(二)中相应条款的申请人,个人需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的表格和相应附件材料请于4月23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本部教三218室)刘老师处。